根据《太阳成集团普通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豫工院[2017]160号)及校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通知[2022] 2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特做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
组 长:许卫华 李 冰
副组长:邓天天 宋海军
成 员:连倩倩 马梦娟
二、转专业实施办法
1.拟接收外专业转入计划人数
环境工程专业可接受38人,资源环境科学专业可接受13人,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可接受35人,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可接受29人。
2.转入条件
(1)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。
(2)录取原则: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参加面试环节,确定转入资格。
3.转出条件
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《太阳成集团普通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豫工院[2017]160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。
三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1.2月23日之前由学院教务办向教务处提交我院的转专业拟接受人数。
2.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于2月28日前提交《太阳成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交所在学院审核。
3.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于2月27日前提交《太阳成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
至辅导员老师处,辅导员负责解答学生关于转专业的政策咨询。
4. 2月28日-3月1日学院教务办负责审核我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,依据学校的转出条件进行审核,初步确定通过名单。
5. 3月2日,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转出学生名单后,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正式确定正式转出学生名单。
6. 3月5日学院将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,并向拟转入的相关学院提交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。
7. 3月10日前,转专业学生按要求接受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工作。
8. 3月11日前,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,教务办负责向学校教务处报送名单。
9.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,于3月17日前持转专业报到单到我院教务办报到,教务办负责对照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安排转入学生的相关课程认定或补修、免修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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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22日